【医药法律资讯】第五十五期 2023.8.21

1. 7月28日,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喻红秋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要以监督的外部推力激发履行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

2. 8月11日,广东揭阳市纪委监委以《廉洁有未来 揭阳才有未来》为题介绍了今年上半年揭阳正风肃纪反腐的情况,其中,一些落马医院院长的忏悔首次被披露。近日,广东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近两年医疗卫生系统严重腐败案件情况,组织观看翁建东等“一把手”的忏悔视频。翁建东是揭阳市深挖医疗领域腐败行动中首个落马者。

3. 8月15日,中纪委发布权威部门就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答记者问。近期,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正在开展,聚焦医药行业“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构建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为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司局负责人15日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4. 8月15日,卫健委医疗应急司发布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答。集中回答了社会关切的六大问题。根据《问答》相关描述,下一步,集中整治工作将根据总体安排,持续推进,加大对工作的指导调度,加大对典型问题处置及通报力度,确保整治工作成效。

5. 8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意见。意见强调加强重点产品执法。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食品药品、农资、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和侵权假冒多发的服饰箱包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聚焦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手工艺品等,加大对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围绕举办国际性、全国性的重要展会及体育、文化活动等,加强官方标志和特殊标志执法。

6. 8月15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将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医保内控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等;针对定点零售药店检查,包括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空刷、盗刷医保凭证等;针对医保经办机构检查。包括与医疗机构费用审核和结算支付情况,对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准入、第三方责任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异地就医结算费用等审核情况等。

7. 8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信息化标准的统筹规划和体系建设,提升药品监管数字化水平和监管数据共享效能,根据《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要求,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B/T 0101-2014《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同时废止。

8. 8月18日,医保局发布关于公示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及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对2023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药品申报资料进行了初步形式审查。现将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通过形式审查不等于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续还需要按程序开展专家评审、谈判竞价等环节。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一周)。